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茌平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05-22 14:02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和《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0〕55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核定茌平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为0.54元/立方米。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如管道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校核。若遇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本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至2024年4月 14日止,有效期三年。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3月15日下一篇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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