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信发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发表时间:2024-06-19 11:56 燃气质量检测制度XFRQ-044-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燃气质量,保证气源符合《天然气质量指标》的标准,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提高管输天然气质量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了强化本单位的管输天然气气质管理工作,确保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管输天然气,特制定该制度。 第二章 内 容第二条 为了确定天然气的成分,禹城首站要结合中石油阀室负责人,不定期要求中石油供气方对管输天然气进行气质检测。 第三条 管输天然气气质检测的项目有:高热(MJ/m3),总硫(mg/m3),硫化氢(mg/m3),二氧化碳(%,摩尔分数),氧气(%,摩尔分数),水露点,是否有液态烃,固体颗粒等。 第四条 检测所取样品应有代表性,取得的样品应及时用分析仪器进行化验分析。 第五条 经化验分析后将结果对照气体质量标准。 第六条 取样、化验、分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化验分析操作的要点和相关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安全操作规定,防止取样过程中产生静电或其金属物的碰撞等产生火花,禁止一切火源、火种等,确保气体取样、化验、分析安全。 第七条 对化验的结果严格核对,并作好相关气体分析记录,及时整理做好存档工作。 第八条 禹城首站认真查看、分析供气方提供的分析记录,及时传达给下游有需求的客户。 第九条 末站站长为末站色谱分析仪的指定责任人员,要求对分析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第三章 附 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