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发表时间:2024-04-02 10:04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燃气用户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根据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开、便民、及时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及形式 、下列信息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可以通报、简报、明白纸(告知书)的形式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便民服务地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乡镇营业厅等) 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业务流程类指引性文件。 完成物价部门备案或严格按照发改部门统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的费用标准。 维修电话、抢修电话、投诉电话、服务评价器等投诉、建议、报修渠道。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内部加密、公司内部流转资料; 用户及员工个人隐私; 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方案及规划;尚无法规可依,存在法律风险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等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三、操作程序 依照本制度规定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可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公司高管同意签字后,予以公开。 本制度经公司高管研究通过正式签发之日起实施。 茌平信发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